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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该投哪些险

1999-05-07 来源:生活时报 吉文 我有话说

机动车辆具有运行速度快,事故防不胜防的特点,参加保险很有必要。机动车辆可投保以下几个险种。

车辆损失险。在汽车发生碰撞、倾覆、火灾、爆炸与雷击等自然灾害,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出险时的合理施救费也可进行一定额度的赔偿。

第三者责任险。承保的车辆发生事故,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其财产损失,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

不计免赔。即取消了免赔率。在已经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,增加了不计免赔附加险,一旦出现车损或第三者责任险,车主将会获得100%的赔付,自己不需要承担任何经济损失。

另外,机动车辆还有车上责任险、盗抢保险、玻璃单独破碎险和自然保险等多种险种,车主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投保。

参加机动车辆保险后,保户便与保险公司形成了契约关系。投保车辆一旦出险,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条款承担理赔责任。

如果保户在出车当中发生交通事故,应注意保护好现场,以便保险公司现场查勘。交通事故造成的是单一损失,而且没有人员伤亡的,保户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出具以下单证:1、出险通知书;2、保险公司现场查勘报告;3、修车协议书;4、修车发票(包括修理及更换部件清单);5、其它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全件。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既有车辆损失又有人员伤亡的,除出具上述证明外,还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单证: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者诊断证明、残废者法医鉴定证明、死亡者死亡证明、事故责任认定书、抢救和医疗费收据,以及家庭情况证明、死亡者工资收入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明。如是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,由承保保险公司委托外地保险公司代为查勘的,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还应出具下列单证:事故照片、代查勘报告、修车协议和其它必要的证明。

在这里需要提醒保户的是,必须要在出险后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3个月之内将索赔单证送交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人员,超越期限,保险公司将有权拒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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